关于举办“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次数:22

   为了弘扬军垦文化和农场“敬业奉献、团结厚德、务实进取、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宣传和展示农场五个文明建设的成果,丰富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为第二届文化艺术节增添多彩元素,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经农场工会研究决定举办“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牡丹形象使者、紫薇形象使者、海棠形象使者、樱花形象使者计四类

二、参评选手条件

(一)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18—35周岁,形象端正,气质高雅,健康活泼,农场职工、职工子女或场域居民。

(二)热爱祖国、热爱农场、热心公益事业,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弘扬正气的激情。

(三)思想健康向上,道德品质优秀,言行举止大方,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四)能适应排练、培训及比赛环境;参赛者能够履行文化艺术节期间或农场重大活动的形象使者宣传活动义务。

三、选手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比赛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形式。组织推荐: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加比赛。个人报名:面向全场,个人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即日起登陆江苏省临海农场网站平台(http://www.jsslhnc.com )或临海农场工会QQ群(群号:542160783)下载填写报名表;②在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农场社区服务大厅索取报名表。报名表于8月8日前报农场机关,联系人:姜翠凤,联系电话:0515-82579088。

(二)每一位报名的选手只能申报“牡丹、海棠、紫薇、樱花”形象使者其中的一类参加评选。

(三)选手报名提交下列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1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标准照片或电子版照片。

四、评比内容

包括形象气质展示(含花文化服饰展示),才艺展示(含花文化相关知识),文明素质知识问答,农场企业文化、经济发展及林业产业等综合知识等方面。

五、具体时间安排

(一)预赛阶段。8月9日-18日进行预赛(承办:工会、企划部、女工委、团委、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宣传阶段。8月18日—8月29日,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宣传活动,农场有线电视、农场画廊、农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介绍和举行公益活动(承办:企划部、社区、团委)。

(三)决赛阶段。8月30-31日举行决赛,由四个组别预赛初选出的前两名选手进行角逐,每组评出1名当选花文化形象使者(承办:工会、企划部、女工委、团委、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六、评分及投票方法

预赛采取评委打分,决赛采取评委打分与微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比例待定)。微信投票方式:登陆江苏省临海农场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jsnklhnc),点击文化活动专栏内的“临海农场’2017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活动”专题,为你所支持的选手投票,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七、奖项设置

(一)设优秀组织奖二个。

(二)四类花文化形象使者各一名,给予相应证书与一定奖励。

八、其他

评选出来的四类“花文化”形象使者,将参加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的相关活动和农场企业文化及产业、产品的推介活动等。

 附:江苏省临海农场“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报名表  

                  

                           2017年8月2日 



江苏省临海农场“花文化”形象使者评选报名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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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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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单位推荐意  见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  见

 

 

 

 

年   月   日    

























注:申报类别限选“牡丹形象使者”“海棠形象使者”“紫薇形象使者”“樱花形象使者”其中一项。